白明善(1897-1932),字乐亭,号复,清涧县人。1923年考入绥德师范,1924年10月加入共进社,创刊了《陕北青年》。是年冬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,次年转为中共党员。1925年在中共中央发行部工作,负责印发《马克思浅说》和《无产阶级政党之建设》。1926年8月被派往黄埔军校政治部宣传科工作。1927年7月奉中共陕西省委指示秘密离开西安,任清涧驻军石谦旅的党支部书记。农历八月十五日,他和谢子长、李象九率部千余人在清涧起义。1928年任中共陕北特委候补委员,兼绥德县委书记。1929年任中共陕北特委执委和常委,兼任米脂县委书记。1931年元宵节之后,因叛徒告密在清涧城被捕,后被处以绞刑,时年36岁民。1945年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上,他被列入《中国共产党死难烈士英名册》。
11月,白明善、柴培桂等组织学校师生和运输工人几十人,要求国民党府谷县政府民政科长苏德和停收斗捐税。苏拒不答应,群众当场打了他,又将他拉到街上,让广大群众来声讨。苏德和慑于群众的压力,宣布停止征收斗捐税,斗争取得了胜利。不久,白明善、刘子安、刘世英、张子等人,联合国民党农村自治筹务处指导主任柴东阳,开展了打厘局斗争。12月26日,由柴东阳出面以会操为名,集合南门第一高小,第一、二模范小学学生,义务师范班必村长训练班的学员,人人手拿“打倒信贪官污吏”、“打倒土豪劣绅”、“反对苛捐杂税”等标语小旗游行,沿路又汇合了黄河渡口的运输工人和农村来赶集的群众数百人,直奔县厘金局长的住宅,接着又冲到县盐厘局抗议,并向他们宣布:一不准再派卡丁、税丁勒索百姓;二不准再发偷税,漏税等名目滥罚百姓;三是当面向百姓赔情道歉。这次斗争团结和动员了群众,鼓舞了群众的斗争志气,打击了反动派的气焰。
1928年春末夏初,在中共党组织和党员的领导下还发生了绥德四十里铺,赵家砭一带的广大农民群众以反对杂税局为主的抗税运动;绥德东区义合一带的农民抗烟亩税的斗争;绥德西川(今子洲县三皇峁)十里盐湾盐工打盐局的斗争;葭县“农民之友会”在农村与豪绅地主进行斗争,开展分粮吃大户运动;吴堡岔镇及附近数十个村庄的500多群众与贪污受贿,私赠地亩税的国民党县财政局局长,贪污教育经费,吸食大烟的教育局局长的斗争;横山县群众抗粮抗捐斗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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